应企业申请,根据《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和《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》,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员于11、12月份分别对枣庄市山亭区科忠牧业开发服务中心、济宁市市中区惠牧动物医院、张店区中腾兽药经营部、胶州市前店口畜禽技术服务部、莒县富民兽药服务部等142个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,其中枣庄市山亭区科忠牧业开发服务中心、济宁市市中区惠牧动物医院、张店区中腾兽药经营部、胶州市前店口畜禽技术服务部、莒县富民兽药服务部等114个企业符合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,拟公布为兽药GSP合格企业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10天。 公示单位: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单位地址:济南市槐村街68号,250022 监督电话:0531-87198085(传)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
附件: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兽药GSP合格企业的公示(第九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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